第二十一章 北地(1 / 1)

一辆小巧的,刷着棕红色染料的马车在两匹高大骏马的拖动下,缓缓地向着荒原看不到尽头的地平线前进。

身上有着大块黑斑的白马总会让亚泽想起奶牛,但实际上,这种马是北地特有的一种非常优良的高原马种。

这种马的身高在两米五左右,比地球上的优良马种要高出不少,在这两匹马的拖动下,能乘坐六人的马车也略微显得小巧。

常年生活在高原地带使它们拥有超乎想象的耐力和爆发力,马蹄起落间,腱子肉鼓囊得恰到好处,既显得充满力量,又不会成为累赘负担。

呼吸间,两道雾化的白气从它们的鼻孔喷出,直到一米外热腾腾的白气才消散。

弗瑞兹横竖直径都是一米的圆滚滚的身体立在一匹北地马的背上,随着马背上下起伏,它闭着眼睛,丝毫不在意北地完全不同于精灵之城克洛里斯的寒流。

它体表的硬质羽毛层层紧扣,没有一点冷气能吹进羽毛内部。闭着眼睛小憩的弗瑞兹还不时张大鸟嘴打个哈欠。

马车内,亚泽和赫萝妮克围在火炉旁,享受车厢内的温暖。

火炉是马车上自带的,在购买马匹和马车时,精明的地精商人向他们推荐了这种适合非北地人使用的,带暖气的马车,并顺便兜售了一批无烟木炭,虽然比市价昂贵不少,但胜在品质的确优良。

亚泽双手都悬在了燃烧的火炭上方,不时翻动火炉边上的红薯,以保证受热均匀。

可惜了这火炉太小,不好把红薯埋进灰里闷烤,那样烤出来的才香。亚泽心想遗憾,只能到了目的地之后再作打算了。

赫萝妮克矜持地没有直接伸出手来烤,但在团长赛琳娜和弗瑞兹的建议下,也在盔甲内穿上了两件厚厚的,夹层中塞着棉花与处理过的禽鸟绒羽,属于这个世界的羽绒服。

由于“客机”笨鸟无法长时间承受北地的低温,从克洛里斯出发的两人一鹰只能选择在北地外围的一个大城市降落的航班,再转乘马车,自驾前往北地内部。

这是出发的第六天,已经算得上是深入北地腹地了。

前几天刚乘马车出发,还能看到穿着厚实衣物,拉着类似牦牛生物的商队,强壮低矮,能耐低温,驮很多货物的长毛牛是北地商队的标配。

奇异的一点是,由于北地的自然环境恶劣,饥荒和灾难频发,普通人们常常需要忍受精神上的煎熬,以至于这里低阶的骑士居然很多。

弗瑞兹在闲聊的时候说起,北地各个王国的军队是由数量庞大的骑士组成的,大骑士与地骑士也不少,但天骑士以上就很少出现了,高阶骑士与中部地区的比例基本一致。

虽然低阶战力比例远超中部地区的王国,但中部王国人口通常是北地的王国人口的三到五倍,从人口基数来算,中部地区的王国低端骑士在人数上不落下风,而且在高端力量上更有优势。

中部众多王国宁愿内斗都没有去攻占北地的小国,很大程度是因为无法适应北地湿冷的气候,这也是北地各个王国得以生存的原因。

像这次他们要去的高岭王国,面积并不小,但人口只有两百四十多万,这还算是高于同面积的北地王国平均人口几十万。

闲得无聊的亚泽朝镶嵌着玻璃,不会透进冷气的车窗看去,能看到几个高壮,但明显营养不良,只是骨架更大的人蜷缩蹲伏在路旁不多的灌木丛中。

亚泽失声笑了笑,表情无奈又复杂。

这已经是他们一路上遇到的第六拨强盗了。

前两拨强盗都冲了出来,拦截了马车,他们还准备了绊马索,还好弗瑞兹发现及时,飞射出两片羽毛切断了绳索,不然高速奔跑的马匹撞上绊马索,不是死也得骨折,马车上的人也会遭到危险。

当那伙强盗十二个人围拢上来,发现其中有八个是骑士,一个是大骑士后,亚泽顿时怒不可遏,认为他们是一群违背骑士守则的人。

讨厌麻烦的弗瑞兹给他们每个人放了点血,展示了自己四阶的力量,在那十二个强盗逃跑了后,它才向亚泽解释了北地骑士们的由来。

这些自行觉醒,未接受过正统骑士教育,不遵守骑士守则的骑士们被称为“野骑士”。

真是一个让人感慨的词汇。

遭遇两波野骑士组成的强盗后,不胜其烦的弗瑞兹就从马车内挪到了外面的马背上。

任谁看到弗瑞兹这样一只一米高的猫头鹰,都会想到魔法生物,只是一二阶的骑士劫掠普通人商队还行,碰上同样强大,甚至可能更强大的人他们都会选择回避,能苟则苟,这是他们的生存之道。

真要碰到一两伙没眼色的,弗瑞兹直接放出自己的气息也能够震慑住他们。

又过了一天,寒风中带上了零散的絮状雪花,低矮的寒带植物和灌木丛都覆盖上了一层雪色,让已经三四年没见过雪的亚泽好好激动了一把。

风雪渐浓,地上的积雪约有十几厘米厚,好在有过防滑处理的马车和原本就适应这里环境的马匹并未受到这点积雪的影响。

马背上的弗瑞兹睁开眼睛,黑色的瞳孔望向不远处的城墙,抖落羽毛上的积雪,头往回扭了一百八十度,冲着车厢喊道:

“嘿,女士先生们,我们到了,准备下车吧。”

亚泽的脑袋从车窗探出来,朝弗瑞兹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又马上缩回车厢,关上窗户,烘烤起双手。

这一路上一直待在车厢内实际上非常无聊,亚泽与赫萝妮克只能靠静坐消磨时光。不过亚泽还能顺势冥想,精神力也在不断地增长着。

终于到了一座城市,也稍微能够放松一下了。

缴纳了三十枚铜鹰的入城费,两人一鹰找了家可以住宿的餐馆,先是狠吃了一顿了就将马车交给了店主看管。缴纳的房费与两个月的马匹代饲养费一共付了三枚金龙。

第二天一早,用热水洗漱后的亚泽与赫萝妮克都神清气爽,三人一鹰吃了顿简单的北地早餐:一种类似小麦青稞磨成粉末熬成的浆糊,搭配硬梆梆的肉干。

吃完早餐后,弗瑞兹带着两人找到了一个出售租借一种名叫驼牛的生物的地方。

弗瑞兹将一头驼牛的单价告诉了亚泽,由他去去卖家交涉,成功砍价九折买到了两头驼牛。

驼牛形似他们见到过的那些商队的长毛牛,但驼牛的身体更宽,行动更为稳重,头部的牛角也变成了像是推土机一样的扁平铲状,可以顶开高过它们头顶的积雪。

最奇特的是,它的背部有一圈驼峰,是一圈,而不是一个。

驼峰围成了一个圆,四周高中间低,像一个托盘一样,可以使人坐在里面。

买好了驼牛,又买了几件厚实的衣物套在身上,再准备了几袋肉干和粗粮饼后,两人一鹰离开了这座城市,继续往北地的更深处前进。

刚离开这座城市半天,亚泽就明白了弗瑞兹老谋深算。

因为常年风雪,这里的地面到处都是深达半米的积雪,积雪之下更是破碎锋利的冰块。

驼牛毫不费力地淌过积雪,厚实如同大象,而非偶蹄目的脚底踏在积雪下的碎冰上,发出碾碎冰块再压实的声音,坐在驼牛驼峰凹坑中的亚泽除了驼牛本身的行走,没有感觉到别的晃动。

一边踏碎凸起的冰渣,两只驼牛还悠闲地将胃袋里的干草吐回嘴里反刍。

如果是没有经验的人来到北地,还骑着那些健壮的马匹,肯定会在这些冰块上吃个大亏。

裹成一团,四肢臃肿的两人努力伏低身子,趴在驼牛背上的凹坑中,减少身体与风雪的接触面积。

弗瑞兹毫不在意变得冷冽的风雪,盘旋在两头驼牛的上方,一边向前飞行,一边眺望着越来越高的雪中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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