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她,哈哈哈……”
暮天仿佛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他起身一脚踩在季云头上道:“喜欢?小子,你最好撒泡尿照照自己,看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挫样。你每天悄悄跟着她也就罢了,还写这么多恶心人的情书,难道,你非要让我给你开开眼吗?”
季云咬牙道:“任何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
暮天脚下用力道:“权利?你知道她有多么讨厌你吗?在以前,当她把这些垃圾交给我的时候,就嘱咐我一定要给你点教训。想想我当初还是太仁慈了,仅仅只是叫人警告了你,想不到,你还对我女朋友死缠烂打?”
季云满头大汗道:“别以为你背着她做的那些事没人知道、你根本不爱她!你欺骗了她!”
暮天放开脚,喃喃道:“看来你还对别人的私生活很感兴趣,好吧,我先让你清醒清醒......”
说着,暮天厉声喝道:“阿壶,把那桶脏水提过来!”
暮天一声令下,跟班阿壶立刻跑到不远处的篮板下面,将打扫卫生用的脏水提了过来,放在暮天面前。
这是一桶又污又臭的脏水,还有许多恶心的气泡漂浮在上面。
“喝吧、喝个饱!”暮天一脸狰狞地扯住季云的头发,之后,将季云的头部,狠狠按进了脏水桶里!
“咳咳咳......”季云被污水抢的大声咳嗽,拼命挣扎,可是却被暮天的跟班们紧紧控制住。
“喝饱了吧,喝饱的话,就冲个凉吧,让你这个杂碎清醒清醒!”暮天狞笑着提起了水桶,原本帅气的面庞,顿时显得阴暗邪异。
呯!
就在暮天即将把脏水泼向季云的瞬间,远处骤然传来了一声闷响。
一只篮球带着呼啸的风声,径直飞向暮天。
“啊、什么人!”球速太快,暮天根本来不及躲闪,手里提着的水桶被直接命中,脱手飞出。
污水瞬间洒满一地,而暮天原本整洁干净的裤子上,立刻沾满了恶心的脏水。
“放开他!”
篮球馆的侧门,一个年轻的身影站在门口,略显清瘦,正是阿笠。
暮天甩了甩裤子上的水,表情慢慢由惊讶转变为阴沉。
最终,暮天的脸上又恢复了那种招牌式的温和笑容,他看着阿秀,缓缓摇头道:“阿椟那家伙真是白痴啊,居然让人混进来了......”
“你是暮天会长对吧?”阿笠非常气愤,喝道:“暮天会长,你到底在干什么!你可是学生会会长,学生们的代表,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别人!”
“学生领袖?学生会长?”暮天笑道:“哈哈,这乡巴佬还挺萌的,真会说话......”
说着,暮天偏头对跟班阿壶道:“先放开他吧,也教训得差不多了。”
暮天的跟班闻言放开了季云。
暮天微微躬下身子对季云道:“同学,希望再也不要发生这种事情了。对于你这种来自山区的穷小子来说,前途比爱情,不对,比单相思重要多了......”
季云紧紧咬牙,没有说话。
“至于你——”暮天转过头看向阿笠道:“我现在暂时还不知道你是那根葱......不过,我已经记住你了,衷心希望,你以后能过得快乐点......”
暮天的两个跟班,邪笑着靠近了阿笠。
“你、你们要干什么?”面对不断逼近的三人,阿笠紧握双拳咬牙道。
“哈哈……看看这害怕的样子。”暮天用手背敲了敲阿笠的肩膀,之后不屑地笑道:“别急,你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你……”阿笠额头上,已经开始渗出汗水。
许久,阿笠不再沉默,在暮天警惕的眼神注视之下,他缓缓抬起了手,指着暮天,结巴道:“你、你现在的样子,就像尿裤子了一样,快去洗洗吧……”
“嘎!?”
原本大秀冷酷的暮天,顿时差点摔倒。
“你这小子,不想活了!?”
“扁他!”
暮天的两个跟班见老大受辱,纷纷冲上前来,想要暴打阿笠一顿。
滴——
正在这时,篮球馆外,却传来了一声卡车的喇叭声。
“算了,有人来了…”暮天挥手阻止了两个发飙的手下,他冷冷地看了阿笠一眼,一字一句道:“小子,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你依旧能够这样幽默……”
说完,暮天冷冷地瞪了阿秀一眼,之后带着两个跟班离开了篮球馆。
“季云你没事吧!”暮天等人走后,阿笠忙上前扶起季云。
季云满脸是污水,表情黯淡地坐在地上,他看了看阿笠,叹了一口气道:“阿笠,你以后,恐怕有麻烦了......”
阿笠瞪眼道:“不就是学生会长吗?难道还无法无天了?”
“事情没那么简单啊......”季云摇头道:“暮天在学校里,可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他的存在,在公方省立大学,是不可挑衅的......”
阿笠皱眉道:“有这么夸张?”
季云叹道:“真的……比如像我们这样毫无背景的寒门学生,毕业后想顺利就业,只要暮天愿意为你推荐,许多你做梦都求不来的地方,就会给你开绿灯。好学生找到暮天,可以有机会获得更多奖励和荣誉,坏学生找到暮天,他可以让你不及格的科目全部顺利通过......总之,在这个学校里,他是最不应该得罪的人......”
阿笠瞪眼道:“既然他那么厉害,你还惹他?”
阿笠摇头道:“我有我的理想,我不怕他,你不一样,你这样得罪他,根本不值得。”
“你这算是在骂我吗…….”阿笠顿时无比郁闷,扶起阿笠道:“无论如何,他也不能那样对待你,把你踩在脚下,任意欺凌!”
“阿笠,你不该帮我的,这样会害了你。”季云缓缓起身,摇头道:“阿笠,我之所以会被实验班剔除,转到普通班,并且被迫搬到我们那个黑漆漆的寝室,就是暮天的手段。”
原来季云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搬过来的……
“喂,我们寝室没那么糟吧……”阿笠不禁有些郁闷,抬头道:“再说了,这里可是学校,有老师,实在不行,还有警察,不用过分担心吧。”
季云瞥了阿笠一眼,之后默然无语地弯下腰,将那些散落在四周的情书一封一封捡起。
“季云,你不会真的喜欢上那家伙的女朋友了吧。”阿笠蹲着身子问道。
季云回头道:“暮天他根本不爱他的女朋友,他背着那个女孩做了许多禽兽不如的事,他配不上她。”
阿笠见状,叹了口气,也开始弯下腰,帮助阿笠捡起情书。
待捡完情书,阿笠扶着季云离开了篮球馆,回到了寝室里。
至始至终,季云始终沉默,一言不发,心事重重。
阿笠小心翼翼地打破沉默道:“那么,季云,那个女孩,长什么样,漂亮吗?”
提起那个女孩,季云眼中出现了一丝柔软与向往,轻声道:“她是我心中的女神......我愿意用我的一生来爱她......总之,我要把她娶回家当老婆......”
阿笠点头道:“真够直白的。”
整个下午,季云的情绪都无比糟糕,阿笠不得不试着安慰季云。
直到晚上的时候,在阿笠不断地安慰下,季云的情绪才稍微正常了些。
阿笠松了口气,打开了自己的行政学教科书,继续为周末的统一大补考做准备。
第二天就是开学第一天了,阿笠和季云早早地就起床,因为,他们俩选修了同一门课程。
这门课程,阿笠觉得是所有能选的课程当中,最最简单的了。
这门课程叫做《近现代史概论》,比起什么《迷态数学》、《不定维观数学原理》、《机械细胞理论概述》之类的神秘天书,更像是给正常人类学的课。
这门课程持续两学期,阿笠已经学完了上学期,而今天,正是下学期的第一节课,是万万不能缺席的。
毕竟,第一节课点名,已经成了不成文的风俗,轻易挑战不得。
持有同样想法的人很多,因此,当阿笠与季云来到大教室的时候,前面已经差不多坐满,阿笠与季云只能坐到后排。
“哎,人真多啊,主要是占座的人太多,一个人居然能够占七八个位置,简直没天理哇......”
阿笠摇头叹息道:“季云,下次我们也轮流占座!”
然而,季云却没有回答阿笠,他仿佛中邪了一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某个方向,一眨不眨。
“咦?还活着吗?”阿笠疑惑地伸手在季云眼前晃了晃。
季云回过神来,一脸沉醉道:“太美了......”
阿笠忙道:“你看到谁了?你的女神?”
季云点了点头,继续陷入痴迷状态。
阿笠忙向着季云所看的方向找去,看了一会,忍不住感叹道:“季云,你这难度,也太大了点吧......”
惊艳……这是阿笠心中唯一的描述,至少,长这么大,阿笠还从未见过如此动人心魄的娇柔倩影。